苏叶第一次给学长陈屿写情书,是在tenth(第十个)个熄灯后的may(五月)。宿舍窗前结了张spider(蜘蛛)网,她打着手电torch(手电筒),在notebook(笔记本)上一字一句写。那封信没有署名,只enclose(随信附上)了一片银杏叶。她daring(大胆的)地把信塞进他常走的教学楼pillar(柱子)后。
她不敢署名。那时候她thin(瘦的)弱,income(收入)只够吃饭,觉得这份喜欢none(没有)人会在意。可她hope(希望),字里行间的心意能被他读懂。她写他打球后倚在steel(钢)窗边听的那首music(音乐),写自己偷偷跟在他身后的那些傍晚。一封封寄出去,像把心跳以某种radiation(辐射)似的散开。
回信来了。她以为是给她的。
可那其实是室友唐棠冒领的。唐棠aggressive(主动的)又漂亮,未经她consent(同意),就把苏叶写的信当成自己的,跑去跟陈屿confess(坦白)。陈屿被那支笔底下的温柔打动,gradually(逐渐)和唐棠走在了一起。苏叶overcome(克服)了多少次冲动,又一次次把话咽回去——她怕一开口,连远远看他的资格都没了。这份暗恋把她imprison(囚禁)在一个看不见的pit(坑)里,silly(傻的)又委屈。
毕业ceremony(典礼)那天,她才在唐棠的炫耀里得知真相:那些信,陈屿从头到尾以为是唐棠写的。她心里一阵rotation(旋转)似的天旋地转。原来他喜欢的"文笔",一直是她的;可他记住的名字,却是别人。她没criticize(批评)谁,只是安静地收拾行李,把那本写满心事的notebook(笔记本)塞进箱子最底层。走出校门那天,她没有回头。这十年,她去了很远的城市,读了研,换了工作,把自己活成一个不再为谁偷偷写信的大人。她以为那段错位的青春早就翻篇了,只是偶尔翻到旧信纸,心还是会漏跳一拍。她甚至学着放下——喜欢一个人,原不必非要一个名字。
十年后。苏叶在外地rent(租用)了一间小屋,neat(整洁的)地过着自己的日子,有了稳定income(收入)。某天门铃响,门外站着陈屿——他离了婚,比以前瘦,眼神却认真。
"我找了你很久。"他说。"当年那些信,我后来才查到是你写的。"
苏叶愣住。窗外的梧桐叶子落了一地,正是她当年在信里写过的那种秋天。他说唐棠become(成为)不了那个写信的人,婚姻早散了。他翻出当年和唐棠correspond(通信)的旧信,expand(扩展)了所有线索,辗转托人recommend(介绍)、查遍同学录,终于找到她。他多想让时光backward(向后)倒回那年,把属于ours(我们的)、却被错放的名字换回来。
"我爱的从来是字里那个人,"他声音发紧,"不是名字。"
苏叶想起那个被screw(拧)拧住的青春。原来时间会把当初的dramatization(戏剧化)一点点还原成definite(确定的)的真相;这道理,晚了十年才applicable(适用的)到她身上。她曾以为喜欢一个人,就是一场盛大而romantic(浪漫的)的proposal(求婚/表白),如今才懂,真正的key(关键),是穿过横亘between(在…之间)两个人的那层误会。她开门让他进来,十年的距离,终于close(靠近)成一个踏踏实实的拥抱。门外风很大,屋里那点迟来的joy(喜悦),把整间小屋都照得亮亮的——这一次,名字和字里的人,终于完完全全对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