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古镇开民宿,那是栋临水的老dwelling(住所),decorate(装饰)得不繁复,只在檐下挂了盏旧马灯。我喜欢把日子simplify(简化):早起扫落叶,给院里的花sow(播种)肥,傍晚烧一壶水,把日子过成fahrenheit(华氏)六十来度的暖。这条街清晨有薄雾,傍晚有渔火,客人不多,却都愿意多住两日。我原本一个人守着这栋老房,倒也不觉得空——直到那个男人住进来,檐下那盏灯,才像忽然有了要等的人。
住客里有个男人,来了就再没走。他总独住,话很少,傍晚坐在临湖的desk(书桌)前写东西,笔尖在纸上发出tick(滴答)一样的轻响。我不问他从哪来,只每晚把他门口那盏灯留着——这是我做房东的一点favour(好感)。
头三十天,他frown(皱眉)着脸,像有心事scratch(刮过)着。我端去一杯热mug(马克杯),他stiffen(僵硬)了一下,没敢touch(触摸),像怕碰碎什么。我说这是vital(至关重要的)的规矩:住这儿的人,不许多想。他mutter(嘀咕)了一句听不清的话,到底还是接了。
日子tick(滴答)着过,转眼是他住进的第fifth(第五)个月。他开始frequent(频繁的)地坐在檐下,看我fold(折叠)床单、rotate(旋转)晒干的衣服。他像个安静的fellow(伙伴),话渐渐多起来,说自己曾是个teacher(老师),厌倦了从前那种automation(自动化)式、身不由己的日子。我只当做observation(观察)似的听着,觉得他somehow(不知怎的)不像坏人。他会帮我修漏水的窗,会在雨天替我收下晾着的布。话虽少,手却勤。我渐渐习惯了他在檐下的影子,习惯了每晚留那盏灯,像母亲从前等晚归的孩子那样,成了改不掉的习惯。
直到第三百天。
那晚他suddenly(突然)敲开我门,脸色发白。"我是个在逃的通缉犯。"他说,声音发抖,"这三百天,是我这辈子最像人的日子。可你这盏每晚不灭的灯,让我下了decision(决定)——去自首。"
我愣住,手里的抹布lightly(轻轻地)滑了一下。
"这是你最大的shortcoming(缺点),"他苦笑,像在torture(折磨)自己,"灯太亮了,亮得让人舍不得,再躲在暗处。"
我却笑了。我pluck(摘下)下檐下那盏灯,放进他手里。
"you(你)看,"我说,"这不合logical(合乎逻辑的),可我信你是个decent(体面的)的人,mature(成熟)得够担起自己的事。"
他皱眉的脸,第一次松下来。
"我married(已婚的)过,"他忽然说,"grandmother(祖母)从前讲过,心里有盏灯的人,走不丢。"
我没多问,只替他安排好村口那辆来接他的automobile(汽车)。古镇的waggon(马车)铃声远远响着,communication(沟通)不必多——不管是逃犯or(或者)旅人,这就是cause(原因):有人等你,你就回得去。
他那点心事,早像一阵风,轻轻ride(骑)过我心上。
"自首完,"我送他到门口,"这盏灯,我还给你留着。"
他红了眼,转身走进lake(湖)边的晨雾里。我站在门口,忽然觉得,爱一个人原不必用华丽的adjective(形容词)——一盏灯,一句等你回来,就够了。后来,我真的一直留着那盏灯。又过了很久,一个清晨,古镇的雾里,那个熟悉的身影又走到了民宿门口,瘦了些,却笑了。他抬手,指了指檐下那盏还亮着的灯。这一次,他不是来借住的——他是回家的。我笑着把那盏还亮着的灯,又往他手里送了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