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叫沈之衡,forty(四十)岁那年收养了十岁的苏念。她父母在一场danger(危险)的车祸里走了,留下她一个人站在station(车站)门口,luggage(行李)只有一个洗得发白的书包,手里攥着一张全家福,照片边角都磨烂了。
他是veteran(老兵)出身,stiff(僵硬的)得像fence(栅栏)上的木桩。离婚后一个人过了二十年,邻居都以为他这辈子就这么完了,一个大男人冷冷清清的,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。他立誓只做监护人,despite(尽管)邻里sympathetic(同情的)的目光——一个未婚男人养女孩,本就unfair(不公平的),闲话传得整条街都知道。可他noble(高贵的)得很,把她的surname(姓)改成了自己的,从那天起,她就姓沈,他的姓。
苏念长大的那些year(年),他把entire(整个的)的温柔都藏在cold(冷的)的脸下面。她半夜发烧,他背着她跑了三条街去医院,汗湿了整件衬衫,却一句软话都没说。她学keyboard(键盘),他就盯着钢琴的installation(安装)说明书看了一整夜,第二天把钢琴调得比琴行还准;她问relativity(相对论),他就去academic(学术的)图书馆借thick(厚的)的书,自己先啃完再讲给她听。他acquire(获得)了一个父亲的task(任务),一丝不苟。他们之间的interaction(互动)少得可怜,可每一句都重——他从不抱她,从不说想她,但她的每一件事他都记得。
她十八岁那年,在他书房里告白了。那天晚上下着大雨,她敲开他的门,浑身都湿了,眼睛却亮得很。
"我喜欢你,不是对叔叔的那种。是女人对男人的喜欢。"
他的stomach(胃)像被人kill(杀死)了一下。他不能。excessive(过度的)的感情会annoy(惹恼)她,会reproach(责备)他们之间那层noble(高贵的)的界限——他是她的监护人,是她半个父亲,这份感情从根上就是错的。他abandon(放弃)了她,逃到了国外,连一句告别都没留。
month(月)后他在nearby(附近的)的小镇住下,static(静止的)的日子里喝beer(啤酒),对着keyboard(键盘)敲一封封不寄出的信。他attain(获得)了revolutionary(革命的)的孤独,像个inventor(发明家)发明了寂寞。十年里他只远远看过她几次——她上了大学,她毕了业,她工作了。他从不打扰,只是看着,像守着一株他不能碰的花。
十年后她三十岁,要结婚了。他收到请柬那天,手抖了半天,信封上是她的字迹。他回来了,坐了三十个小时的火车。
婚礼上新郎敬酒,他举杯,tone(语气)很稳:"我养的花,终于有人浇了。"
转身,他吐了血。
unfortunately(不幸地),他那fierce(凶猛的)的病已经到了晚期,医生说最多还有半年。across(穿过)十年的距离,他终于把她交到了别人手里。她跑过来,泪如雨下。他擦她的泪,像十年前擦她的鼻血。
"别哭,"他说,"你useful(有用的)的一生,才刚开始。"他摸了摸她的头,像她十岁那年第一次叫他"爸爸"时那样。她那时候才到他腰那么高,仰着脸说"叔叔,我以后嫁给你好不好",他当时笑着说"傻丫头"。现在她真的长大了,真的要嫁给别人了。
窗外有人送了wreath(花圈)一样美的花篮——thick(厚的)的花瓣上,是他ago(以前)就备好的祝福。possibility(可能性)很多,他只选了最安静的那个。她站在人生新的stage(舞台)上,而他,退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