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屿是个跑social(社会版)版的journalist(记者),在national(全国性的)报社待了八年,写过article(文章)无数,却有一件事从没见报。他女朋友许静,十年前一场bad(严重的)车祸被宣告死亡,连尸体都没找全。他不肯信,按老custom(习俗),每周往她旧居寄一封信,一写就是十年,攒了整整一千封。这是他一个人的undertaking(事业),谁也不告诉。
他选了一条固定的route(路线),每个信封都用transparent(透明的)的纸,cash(现金)贴邮票,从不写回执。他的theory(理论)很固执:只要信还能寄到,她就还活着。那点considerable(相当大的)的邮费,他省吃俭用,好几次差点starve(挨饿)。旧transistor(晶体管)收音机摆在桌上,whilst(与此同时)他写信时沙沙响,while(一会儿)里全是他一个人的呼吸。
每封信开头,他都纠正一个英文preposition(介词)——因为她当年是英语老师,总笑他语法差。他steady(稳定地)地写,像在养一organism(有机体),holy(神圣的)得不敢潦草。他admit(承认)自己stupid(傻的),可这是他唯一能achieve(完成)的告别。他不碰politics(政治),只跑field(现场),economy(经济)再差也没断过。他写他们第一次约会的那家面馆,写她爱喝的半糖豆浆,写那个没送出去的戒指他锁在抽屉里,十年没敢打开。
第三年。搬家公司把整箱信误送到了许静的新家。
她没死。那场车祸后她失忆,被一家人收养,重新活了十年,active(活跃的)地工作、谈恋爱,一直以为自己出身普通,偶尔会莫名地对着英文单词发呆。搬家工knock(敲)门,把这箱沉得groan(呻吟)的纸箱子搁在她门口。postman(邮递员)说这是你家旧居转寄来的,一整箱。
她拆开第一封,手指slight(轻微的)地抖。信封上quote(引用)着她十年前最爱那句诗,落款日期——是她"死亡"那天。
她hit(倒下)在沙发上,指甲claw(抓)进信封。信里他说,今天天气很好,窗下的grass(草)该剪了;说他promise(承诺)过要娶她,没来得及;说他知道这不fair(公平的),可他assess(评估)了所有办法,只有写信这一条。他写她outstanding(杰出的)的笑,写两人wavelength(波长)一直对得上,写他likewise(同样地)以为自己早放下了。
一acre(英亩)的旧居换成新楼,地址却respectively(分别地)还是那个门牌号的延续。她一页页读,ashamed(羞愧的)——这十年她以为他早忘了,他却把一千个日夜叠成了一座坟。她从前总觉得自己inferior(自卑的),配不上他那身才华,原来被人这样记着,是这种滋味。
她读了一整夜。读到第五百封时,天蒙蒙亮,她想起了一切——面馆、豆浆、那个没送出去的戒指,还有他送她回家时在路灯下说的那句"下次"。她哭到打嗝,又笑出声。
"这是谁?"现在的男友站在门口,手里端着咖啡,被这一地信纸吓住。
她慢慢摇头,把最后一封贴在胸口。那封写于一个月前,只有一句话:"今天路过那家面馆,老板还记得你,我说你出国了。"
她admit(承认),她想起来了。她也admit(承认),这十年她谈过两场恋爱,可每一次在英文单词前发呆,都是因为那个人从没走。
她抓起外套往外跑。搬家公司有记录,那箱信从哪条路线来的,她顺着往回找。
门外的阳光刺得她眯起眼。十年了,她终于要去赴那场迟到的约。